只有真誠對待社會公眾的挑刺目光,才能長久解決作風霧霾。群眾監督、社會監督能有效制約作風問題的話,大可不必另闢蹊徑選人挑刺
  □馬鈺朋
  今年以來,四川省眉山市丹棱縣“秘密”選聘了40名“挑刺工”,建立暗訪監督人員庫,主要通過暗訪檢查、模擬辦事、走訪調研、網絡監測等方式,對全縣服務窗口、部門機關展開暗訪監督。
  在全面整治“四風”問題的背景下,“挑刺工”的出現讓人眼前一亮。不過,從本質上看,“挑刺工”雖是個新名目,但本質上仍是暗訪監督人員。這種選人監督的方式從全國來看並不少見:民間監督員、選聘監督員……不一而足。但看遍過往選聘監督員的整體效果,並不令人滿意。雖成立之初風風火火,但不少監督員最後都成了擺設,作風問題依舊。畢竟選人監督仍是自我監督模式,動力和積極性等相比外部監督難言樂觀。
  “挑刺工”給人捨本逐末之感,我們首先要搞清楚的是,為什麼要有“挑刺工”?組建“挑刺”隊伍的目的在於加強對機關辦事人員工作的監督,用當地的話來說就是“驅散作風霧霾”。但驅散作風霧霾,理應集合眾人之力。領導幹部的一言一行影響著群眾的一針一線,辦事群眾對“四風”問題更是深有痛感,更能積極監督、長久監督。花力氣在手段上創新,不如回歸監督的根本,發揮外部監督、群眾監督的效用,讓“挑刺工”無處不在,讓每位辦事群眾都能成為“找茬員”。
  群眾的力量是無窮的、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。40位“挑刺工”相比於無處不在的辦事群眾,監督力量有限,即使能促一時、一地的作風整改,但不見得長久。在縣城這樣的人情社會中,低頭不見抬頭見,尤其是很多“挑刺工”也是公職身份,一回生兩回熟,久而久之難免礙於情面無力“挑刺”。況且,“挑刺工”被媒體報道之後,已經成為風暴眼,不僅暴露的幾率大增,也難保不成為違規違紀者拉攏腐蝕的對象,讓挑刺跑偏。
  只有真誠對待社會公眾的挑刺目光,才能長久解決作風霧霾。群眾監督、社會監督能有效制約作風問題的話,大可不必另闢蹊徑選人挑刺。如何讓群眾監督更有積極性,那就是對群眾反映的作風問題事事有回應,件件有著落,用對作風不端的積極問責回應群眾期待。同時,要對反映問題的群眾積極保護,讓給監督舉報者“穿小鞋”、打擊報複的行為無任何施展空間。如此群眾的監督權得到保障,監督積極性得以提高,自然無需大費周章地在“自己監督自己”的老路上轉圈。
  總而言之,改作風要求實效,走群眾路線解決作風問題更不能忘了群眾。在作風整改問題上要更重視外部監督的作用,如暢通媒體、群眾監督舉報渠道,讓人人都能成為“找茬員”。
  (原標題:選人挑刺不如人人“找茬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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